偏偏,現實總是如此的殘酷。
從被擄走那一刻起,前後共8天。這8天内,我們不曉得到底饒振忠這位活潑又可愛的小弟弟,到底經過了什麽樣的遭遇過程,最後咽下了最後一口氣,並被棄屍;但我們知道,他的父母,是受盡了抓心燒肝的煎熬和精神上的折磨,自責得痛不欲生,生不如死。
經過了千辛萬苦的尋找后,卻找回來了一具高度腐爛、冷冰冰的屍體,讓饒振忠父母的心,是徹底的碎了。那種喪子之痛,那種肝腸寸斷,絕對撕心裂肺。
只是,事情發生到了現在這個局面,我想,所有的指責和責備,都應該告一段落了;真的別在雪上加霜了,真的。饒振忠的父母,已經為他們的一時疏忽,附上了最慘痛的代價了。試問,生活當中,誰不曾犯下疏忽之錯?只是你我的疏忽,沒有帶來不妙的情況,沒有釀成大傷害;而饒振忠父母的一時疏忽,卻讓他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。
所以,這個時候,我相信饒振忠的家人,特別是父母,最需要的,除了安慰和同情外,是片刻的寧靜;讓小振忠的父母和家人,好好的去處了小振忠的後事。這個時候,真的已經沒有必要讓他們受千夫所指的壓力,一再的站出來跟誰誰誰或誰道歉或道謝。他們確實疏忽了,確實做錯了,但別忘了,他們的錯,並沒有傷害任何其他人,更沒有傷害你我。所以,真的真的別再在傷口上撒鹽了。
別忘了,我們這些旁觀者,看了都起憐憫心,更何況養育他的父母?別忘了,即使沒有大家對他們直接的指責和謾駡,小振忠的父母,也將一輩子活在自責之中啊!那可是一輩子的痛苦,一輩子的煎熬啊。
所以,希望大衆能「放過」小振忠的父母,還他們一個寧靜。別忘了,他們也是治安不靖的受害者之一。所以,真要怪罪起來,除了父母「6秒」的疏忽以外,有關當局也應該負起一半的責任!是誰,讓我國治安情況,每況日下?讓民衆每日人心惶惶的過生活?而事實是,這幾年下來,失蹤的何止是饒振忠小弟弟?
只是,有別于饒振忠小弟弟,他/她們的失蹤,沒有被媒體廣泛的報導。但,他們也都是父母親心頭上的一塊肉。如果說,「活要見人,死要見尸」,那他們呢?他們當中,多少至今仍舊音訊全無?他們是生是死?又有誰知道?又有誰記得,這些父母的心,淌了多少的血?
振忠小弟弟這次的遇害,再再的敲起了社會治安的警鐘。在這個時候,別再有人跟我睜大眼睛說什麽「治安環境良好、犯罪率下滑」的瞎話,更別藉由此事件發揮「政治話題」或「拉票活動」;別踩著父母的血淚,和心中的痛,發揮任何的「表演慾」。
當然,各造更應該從這件事情上,得到教訓。警察應該提高警惕,想出對策,如何避免各國外勞在我國犯下一宗又一宗的罪案,包括拐帶小孩;罪案發生后,又如何在第一時間,有效率的協助無助的人民解決問題,擒拿罪犯歸案,挽救人民對警方的信任。政府更應該有更周全的對策,找出罪案不斷上升的原因,然後對症下藥,全面打擊罪案啊。而身為父母的,在我國治安如此欠佳的情況下,真的不能有一刻的疏忽啊;要不然,最終受罪的,絕對是自己啊。
真的真的不希望,還有「下一個小振忠」啊。
爸爸媽媽們,我們一起小心點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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