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光華日報,彭可晶優美的文字報導,以及攝影記者駱煒芬美麗的照片!大愛啊!對,差點忘了感謝穿針引綫的博友——Yi Tin。也謝謝她告知報導刊登的日期。雖然這不是第一次上報,可這麽一個大版面,倒是第一次,心情難免興奮。那日,還特地托剛好在外辦事的老公多買幾份報紙回來呢,呵呵。
是,此次採訪内容,與寫日記有關。喜歡這報導的標題:我把青春寫進日記本。
過去一些成長環境,塑造了一個鬱鬱寡歡的我。雖表成日看起來笑口常開,聊天起來插科打渾的,但内心深處,藏著多少不快樂的自己。
第一次在日記上塗鴉,記憶中是小學五年級。從此愛上了日記。每每書寫完畢,所有不快樂的情緒,仿佛都被抒發掉了。或許也因爲寫日記,而後的我,愛上了「寫字」這囘事。
只是沒想到這麽一寫,就寫了幾十年。不同的是,以往在日記本上塗鴉的,是青春期自己認爲不快樂的許多心事;成長后的自己,日記本内記錄的,不僅僅是不愉快的心事,它也記錄了不少快樂的事。
在這社交媒體汎濫,社群媒體崛起的年代,只要願意,指尖一動,按鍵一發,所有的情緒都可以赤裸裸的展現。然,經過歲月的洗禮后,我更喜歡把好的,不好的,開心的,不開心的,留給自己。因爲,日記本,它從不洩露秘密,就像封了口的瓶子,諱莫如深。也只有它,靜靜的陪著我抒發心中的内心故事。它從不批評,也不發一語,更不會會惡言相對;自始至終都耐心的聆聽和陪伴。當然,一樣重要的是,它從不影響別人的情緒,也不會成爲散發負能量的工具。
或許,大家會好奇,爲何快樂的事(一部分)也需選擇在日記本内記錄?原因很簡單,也很殘酷。因爲不想勾起他人的妒嫉心。卡巴斯基實驗室研究顯示,社交媒體引發人們的嫉妒心。當然,也與其被人誤會,把分享當成炫耀看待,我更選擇向日記本分享。殘酷的社會也確實讓我領悟,生活中,要找一個真正可以分享自己幸福快樂的人,遠遠比要找一個分享痛苦的人更難;大家贊同嗎?呵呵。
在這裡附上報導鏈接:光華日報 黃雁麗 我把青春寫進進日記本
照片摘取自:光華日報 |
好喜歡這標題。不知不覺,寫了快30年的日記... 30年啊!
感謝攝影記者,拍下如此自然的畫面。
這一段報導,勾起了那段年少輕狂,瘋狂追星的以往。確實因爲蔡琴,我愛上了繁體字。至今,她仍舊是我心中唯一的偶像,只是因爲不再年少,少了輕狂,於是對她的愛也已經升華。
也感謝老公,自始至終,都尊重我的私隱。也謝謝她,讓如今的我,不再像以往一樣鬱鬱寡歡。
後記:
現在回想,曾經有朋友會認爲他/她在我個人社交媒體/社交群體看到的是我生活的全部,讓我多少錯愕。我個人相信,大家在社交媒體上所看到的,絕對只是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。而大家在我個人社交媒體上看到的,也絕對只是生活上的小部分而已。是,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將生活的所有喜怒哀樂赤裸裸的攤開展示,讓大家「窺探」,然後引起不必要的千層浪啊!起碼我不願意,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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